2005年3月1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杀害吴晶晶的嫌凶受法律审判
被害人有无过错成庭审焦点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钟法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刑事案子,为什么这么多人来旁听?”昨天上午9时,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大法庭里,一位女法警一边维持着秩序,一边不解地嘀咕。家喻户晓的吴晶晶被害案就在这里开庭审理。
  检察院起诉故意杀人和盗窃两宗罪
  在案情明了之前,社会各界对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死一个女大学生的动机猜测颇多,事实上,根据检察院的指控,案情非常简单。对整个过程,检察院是如此描述的:今年1月8日晚7时30分左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大学生吴晶晶乘坐勾海峰驾驶的出租车回家。当车行至吴晶晶家所在小区停下后,双方因服务态度、车费等问题发生口角。勾海峰在盛怒之下,用手掐住被害人的颈部,在认为吴已死亡后,将被害人吴晶晶运至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抛于该区一窨井藏匿,最终导致吴晶晶因溺水合并压迫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后,勾将吴晶晶随身携带的手提电脑、移动电话、优盘、MP3和人民币300元占为己有,价值总共9384元。检察院认为勾海峰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宗罪。
  庭审焦点:被害人有无过错
  对于检察院的指控,“没有异议”是勾海峰本人和其辩护律师的主要回答。但还是出现了一个争议的焦点,那就是被害人吴晶晶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有无过错,而这对被告人勾海峰来说是关涉其犯罪情节的惟一救命稻草。
  公诉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认为,整个过程说明勾海峰杀人时非常冷静和成熟老道,主观恶性极大。为此,公诉人和被害人代理人都要求对被告人从严处罚。
  在庭审的各个阶段,勾海峰不只一次地说“她说了些很难听的话”,“我一时失去理智就动了手”,“我当时发昏了”。被告人勾海峰的辩护人是法院指定的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季黎明,他同样强调了“诱发被告人杀人的原因”。这位辩护律师说,当时勾海峰与吴晶晶发生争吵时,吴晶晶说了诸如“你这样开车迟早要撞死人”、“我要投诉你”等一些过激的话,而这些话对勾而言是一种人格的污辱,并最终导致勾海峰激情杀人的发生。他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法庭内的忏悔和法庭外的思索
  勾海峰是吉林省人,现年36岁,在杭已经开了2年出租车。案发前,他与女友关系紧张,而且不久前也发生过一起小车祸,损失了上万元。
  “首先对吴晶晶及其家人表示歉意。将心比心,我很惭愧。在看守所里,每天我都在深深的自责和悔恨中度过。”勾海峰如此开始了他对庭审的最后陈述。
  他还说:“在看守所里,我对自己为什么杀人进行了反省。因为工作压力、家庭不和,我的情绪很糟糕,但是没有得到排解和沟通,变得容易发怒。”尽管此时勾海峰的任何忏悔对于一条鲜活的生命来说都很苍白,但对于这个悲剧,对于这个因一点小事引发的悲剧,他的忏悔可以给人们更多的思索。检察院告诫所有旁听的人:每个人都应该合理地处理好工作和家庭之间的矛盾,不应该将个人情绪带入到工作中,损害到他人。
  而勾海峰则在最后的陈述中却说了这样一段话:“今天,我站在这里,用血和泪告诉世人,我希望出租车司机同行们不要只顾赚钱,一定要劳逸结合,调节好自己的心情。”勾海峰的辩护律师说:“每个人情绪的表达是自由的,但要受法律的约束。”
  庭审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法庭内始终人满为患,杭州市的一些政协委员,不少关心此事的市民都自发地来旁听,法律界也有人特意来观摩庭审,对于案子的结果,大部分人都觉得没有什么悬念。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定期宣判。